(《中国石化》2022年第12期)
作者:孙瑱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授
环地中海研究院能源与生态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11月16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通过了《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巴厘岛峰会宣言》,呼吁迫切需要实现能源体系转型和多样化,推进能源安全建设,决心将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同时深化国际合作促进区域能源互联互通,加强对可持续基础设施的投资,特别是可再生能源、低排放发电等领域有望加快部署,包括推动支持清洁能源转型的财政、市场和监管机制建设,同时酌情使用碳定价和非定价的机制和激励措施。
而在埃及红海名城沙姆沙伊赫,《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于11月20日凌晨闭幕,大会正式确立了对脆弱发展中国家因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与损害进行资金补偿和支持的运作机制和方案。
由此可见,可持续的能源转型是未来发展的大势,新能源取代化石能源的进程是不可逆的,但同时这一过程也不会是一蹴而就、短期实现的,未来全球能源安全保障将会参考更多变量和因素,做出更为全面、可靠、要善的安排部署。
能源结构多样化是必然趋势。当今世界,地缘政治形势出现极为复杂多边的局面。与此同时,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也呈现出频发、广发、强发和并发的趋势。因此,世界各国要保障能源安全,能源结构多样化是必然趋势。只有多元,可靠的能源来源保障,才能有效避免出现能源危机的出现。一方面,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的间歇性、随机性、波动性、安全性尚未完全克服,因此,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过程必须要充分兼顾能源供应安全。另一方面,从全球来讲,不同国家、不同区域的能源可及性是不同的,需要因地制宜。因此必然会形成不同的能源组合比例。在未来能源红构中,既要确保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石化能源的供应,也要保证太阳能、风能、核能和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占比。此外,除了国家层面能源结构多元化外,国内区域层面的能源结构也应根据地区特色,通过跨地区能源调配等方式,提高能源综合利用与系统协调能力,增强能源系统抗风险能力和稳定性。
保障能源安全与应对气候变化并重。保障能源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非常具体的社会现实结构,而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存在的未来图景。因此,能源转型过程的现实基础和目标规划已大致确定,其可持续性必然体现在二者的平衡考量。但要实现该目标并非易事,此次COP27马拉松式谈判就是最好的例证。事实上,气候变化更偏向公共产品的属性,任何应对气变问题的有效措施都需要国际社会同舟共济,而能源安全则相对更接近私人产品,更多是国家层面的关注,因此,此次巴厘岛峰会《宣言》中既首次提及“碳定价”的表述,又加上“酌情使用”削弱预期,是斗争与要协的体现。而应对气候变化起步最早的欧洲,受当前经济下行、能源困境等影响,多国也在今年宣布重启火电。故未来全球能源发展必然会在理想与现实的反复撕扯中逐渐靠拢,兼顾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双重考量,更多在效率、节能和清洁技术等研发方面进行投资,而非强加气候政策进而引发能源不公现象,危害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权利。
能源布局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能源是经济增长的基础和动力,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下全球能源危机和极端气候频发的双重“加持”下,未来能源布局必须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从经济、生态、社会三个维度出发,坚持创新协调、开放共享原则、通过低碳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等方式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以保证可靠、可持续、可负担的能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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